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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赴台個人遊需提供財力證明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下周二(28日),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首發團將從北京出發。昨天,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透露了赴台個人遊的實施細則,20歲以上成人赴台個人遊,需提供人民幣5萬元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年薪證明等財力證明。

房產證可作為財力證明

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第一批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和廈門。目前,三地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業務資質,居民只能通過這些旅行社來辦理赴台手續。

昨天,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在接受採訪時首次透露個人赴台游細則。根據細則,符合條件的大陸遊客有兩種:一是20歲以上的成年人,需要提供不動產、存款或信用卡額度等財力證明;二是18歲以上的在讀大學生,這類人群不必提供財力證明。

而所謂的財力證明,可以有三種形式,滿足其一即可。第一種是房產證;第二種是20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5萬元)以上的存款證明;第三種是55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12萬元)以上的年薪證明。另外,大陸遊客還需提供一名在大陸的親屬,作為緊急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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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赴台自由行
      責任編輯:柏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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