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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17.9萬元錶 京國土高官受審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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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原副局長劉寶。

【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因涉嫌幫一公司在順義區買地,並收受對方價值十幾萬元的名錶一塊,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原副局長劉寶於昨天(22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劉寶當庭翻供不認罪,對關鍵案情均稱「記不清了」。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涉嫌提前透露土地信息

昨天,檢方庭上指控稱,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原副局長劉寶於2008年至2010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北京朗依製藥有限公司在順義區購買國有建設用地提供幫助,於2009年6月收受該公司女副總經理潘京萍給予的以12萬餘元價格購買的積家牌手錶一枚,後經鑒定價值17.9萬元。此外,劉寶還曾經介紹潘京萍認識順義區李橋鎮原黨委書記李丙春,提出想買那裡的土地。因為要走法院的拍賣程序,最後沒買成。李丙春證言說,他也收了潘京萍的一塊手錶。目前,李丙春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按照行賄人潘京萍的證言,她2006年經人介紹認識了劉寶,劉還介紹她認識了相關鎮領導和產業基地管委會的領導。在公司拿地過程中,劉寶從三個方面起了作用。

首先是獲取土地信息。按規定,土地信息要待進入市場交易後企業才能知道,但劉寶事先給潘京萍提供了還沒有準備進入土地市場交易的地塊信息,並告知如果他們看上了,他再協調該地塊上市交易。潘京萍說,他們最終看中了順義區北務鎮北方印刷產業基地的一塊地,劉寶給時任印刷產業基地管委會的副主任打電話,讓對方幫他們選地,把朗依製藥公司留在開發區。

其次是土地價格形成上。按照正常程序,土地價格應按土地評估結果等綜合因素由政府部門最終決定。買地的企業只需根據自己的承受能力預估價格,按照起始價和定價規則購買,不能提前和出讓方協商。但因認識劉寶等人,潘京萍的公司可以提前就價格和出讓方「商量」。他們希望出3000多萬元,最終就是按3000多萬報價並成功購買。

最後是排斥競爭對手。按照政策,企業不能保證自己選的地一定能在招拍掛程序中取得,有可能被其他市場參與者競價拿走。潘京萍說,他們給劉寶等人送錢物,對方就不會再考慮其他企業了,即便有別的企業去看地,也會找理由推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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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Z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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