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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原副局長劉寶。
擔心被供出主動上交名錶
對於檢方的指控,劉寶當庭否認。
現年50歲的劉寶是北京市人,大專文化,曾任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順義分中心主任,行政級別為副處級。
記者瞭解到,劉寶以前是一名出色的消防幹警,曾參加大興安嶺火災撲救。1999年,他調進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順義分局,從一名普通的科員做起,由副科長逐級提拔,直到2005年當上了副局長。其妻子說,劉寶當消防員時,在工作上破過全國紀錄,進了國土局後,一心撲在工作上,甚至在她懷孕時也很少回家。
劉寶說自己是2008年認識的潘京萍,對方當時去他辦公室咨詢順義區土地規劃情況,之後沒聯繫。2009年9月左右,他在辦公室看文件,潘京萍進去在沙發上放了一個「東西」之後就走了。至於兩個人說了什麼,怎麼處理的那個「東西」,其均稱記不清了,並稱自己在隨後一年多的時間裡,沒有打開看過那個「東西」是什麼。
這種說法,和他之前的供述不符。此前其曾承認自己為朗依製藥公司買地提供了咨詢幫助,並「心知肚明」潘京萍給他送禮的目的:一方面可以通過他認識一些領導,另一方面也希望在土地招拍掛程序中順利一些。
劉寶還曾供述說,去年8月,他聽說潘京萍被抓後,怕被對方供出就匆忙將手錶上交,並讓單位的紀檢人員將他上交手錶時間提前到2009年9月24日。當時,劉寶還上交了一萬歐元和兩萬美元,稱也是潘京萍送的。但因潘京萍對此表示沒印象,檢方最終沒有將這些外幣認定為劉寶受賄所得。
昨天,劉寶律師還拿出一份證明,稱劉寶曾上交給單位一筆30萬元的款項,也是別人送的,以此輔證劉寶的清廉。此案檢察官說,劉寶沒能堅守優秀清廉,一是他在思想上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二是他所在的重要位置成為企業謀取利益的工具。此案的行賄人潘京萍提到過,送禮時對方也有推托,但她堅持送,對方就收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