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考慮按商品價格分層次徵稅
此前姚堅曾公佈過一組統計數據:商務部門調查顯示,手錶、箱包、服裝、酒、電子產品這五類產品的20種品牌高檔消費品,國內外的差價明顯:國內市場比香港要高45%左右,比美國高51%,比法國高72%。
姚堅分析奢侈品在國內售價過高的原因時提到,部分品牌商品的綜合進口稅率比較高,確是原因之一。
目前我國內地進口高檔消費品的綜合稅負,通常是由進口關稅、消費稅和增值稅三項組成:進口關稅從6.5%-18%不等,增值稅為17%,消費稅則高達30%,累計需要繳納最高超過60%的稅費。
據瞭解,世界奢侈品協會曾經建議,把奢侈品從價格和稅率上拉開層次,比如真正的奢侈品,名表、珠寶、頂級皮具可以無條件徵稅;與老百姓日常生活相關的香水、化妝品,中高端的品牌服飾,則應適當拉開價格層次,根據價格層次分別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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