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消息,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24日宣佈,上海「11·15」特大火災案的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等不同罪名被提起公訴。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靜安區膠州路728號公寓大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事故發生後,國務院調查組經認真細緻的調查,決定將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靜安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高偉忠、副主任姚亞明、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理黃佩信及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等26人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日前,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終結,決定對高偉忠、姚亞明、黃佩信、董放等26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和行賄罪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