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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性侵案 薛偉森首反駁指控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6]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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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的唯一一張桑蘭和薛偉森的合影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消息,因為美國聯邦法庭對桑蘭性侵案沒有司法管轄權,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完全告錯了地方,故此被告方要求法院撤案。

針對這一新情況,桑蘭的律師海明24日說,國籍的問題「有可能成功地擺脫美國民事法庭對薛偉森的管轄權」。他又說:「桑蘭可以在中國起訴薛偉森」。

被告要求法庭撤案

1998年,桑蘭在紐約參加友好運動會時意外受傷。此後,她曾在紐約華人劉國生和謝曉紅家裡養傷。薛偉森是謝曉紅的兒子。但是今年的5月6日,桑蘭代理律師海明聲稱向紐約威切斯特郡檢察官報告了桑蘭13年前受到薛偉森性侵犯一事;5月13日,海明修改起訴書,將薛偉森追加為被告;6月2日,海明召開記者會,宣佈路平是桑蘭性侵案的目擊證人,並向媒體提供了一份由路平親筆簽名的「證詞」。該「證詞」稱路平曾經「目睹薛偉森性侵桑蘭的現場行為」。

而桑蘭案部分被告的辯護律師莫虎24日在向紐約南區聯邦法庭遞交了新的司法備忘錄中,提出新的理由要求法院撤案,其中重要的一條是:桑蘭和薛偉森都不是美國人,美國聯邦法院根本沒有司法管轄權。

莫虎在備忘錄中說,桑蘭在第一次修改起訴書時,宣稱薛偉森已經放棄了美國國籍,是香港居民,但是在第二次修改起訴書時卻刪除了上述內容,改口說「被告薛偉森是美國公民,家住紐約州。」

莫虎在司法備忘錄中說,依據美國聯邦法律的規定,如果原告和被告都是外國人,美國聯邦法院沒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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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蘭草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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