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6月27日報道,審計署今日在其官方網站通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審計查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19.71萬元,其中2010年194.39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20.33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1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以下簡稱紅十字總會)201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紅十字總會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等5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審計署通報,財政部批復紅十字總會2010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29181.75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4616.44萬元;紅十字總會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27485.3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4350.57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696.43萬元。
本次審計紅十字總會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29181.75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100%。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19.71萬元,其中2010年194.39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20.33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紅十字總會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執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重視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並能夠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