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集團成為責任主體,就意味著今後負責人必須要對海外投資失誤『買單』。」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這兩份醞釀已久的文件出台,猶如一把利劍直擊熱情高漲的央企海外投資「軟肋」。
根據國資委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中國企業投資設立的境外企業超過1.5萬家,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存量2588億美元,境外企業資產總額超過1萬億美元。其中,國有企業佔據了半壁江山。
值得注意的是,和海外投資速度不相匹配,我國在海外資產的管理機制發展上卻略顯滯後。此前,中國對於境外國資的管理主要是依據《境外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規定。
正因為如此,在央企「大踏步」前行過程中,境外資產風險也開始日漸凸顯。大多數央企的境外資產的安全和增值都存在隱憂,央企境外資產流失已成為國資保值增值的大敵。
「特別是央企投資衍生品,確實吃了不少苦頭。」一位央企的內部人士這樣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據瞭解,因為將原本用來對沖風險的套期保值業務異化為高風險的外匯衍生產品投機,在2008年金融危機中,就有68家央企曝出114億美元的海外業務巨額浮虧。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鋼集團等央企都曾榜上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