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海明首先撤銷了對時代華納老闆之一特德·特納的起訴。他給出的理由是「特納個人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巧合的是,2008年,同樣也是5月20日,海明撤銷了對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一主持人的13億美元索賠案。他原本要代表13億中國人每人索賠一美元,結局卻是主動撤訴。那一次,海明給出的撤訴理由是他本人會被罰款一萬美元。
6月9日,海明修改了起訴書中的求償提法,將原來的求償20億美元,改為「由法院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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