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30日表示,特區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尊重法治的精神,保障香港市民的各項權利和自由;而香港市民也一直享有高度的人權和自由。
林瑞麟在當天的立法會上就「《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實施20周年」議案發言時表示,香港特區是一個自由開放、尊重人權和法治的地方。《基本法》在憲制層面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其中第39條訂明,《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及《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並通過香港特區法律予以實施。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簡稱《人權法》,於1991年6月制訂,使《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的有關條文通過本地法律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