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麟表示,為了促進公眾對人權的認識和尊重,特區政府多年來一直積極推廣受《基本法》、《人權法》和多條適用於香港的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人權,包括與個人資料隱私有關的個人權利,不同性別、家庭崗位、種族、性傾向的人士及跨性別人士的平等機會,以及兒童權利。
推廣渠道包括贊助非政府機構舉辦推廣活動、在學校舉辦教育活動、巡迴展覽、媒體宣傳活動、出版及派發適用於香港特區的國際人權公約的雙語及漫畫文本,以及向政府人員提供培訓等。平等機會委員會等相關機構也進行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提高及促進社會對相關人權理念的認識。
林瑞麟說,近年來,政府對推廣人權的撥款持續增加。在2011-12年度,推廣人權方面的預算總共為1.795億港元,較上一財政年度增加90萬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