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中國政府網1日公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意見》。《意見》提出,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比例計提教育資金。
2010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到2012年實現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4%的目標。為確保按期實現這一目標,國務院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的意見。
《意見》提出,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按比例計提教育資金。進一步調整土地出讓收益的使用方向。
《意見》稱,從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區要從當年以招標、拍賣、掛牌或者協議方式出讓國家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等支出後餘額10%的比例,計提教育資金。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意見》強調,各地區要加強收入征管,依法足額徵收,不得隨意減免。落實政策增加的收入,要按規定全部用於支持地方教育事業發展,同時,不得因此而減少其他應由公共財政預算安排的教育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