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作為專業宣傳團體普及反貪防貪知識。自成立以來,廉署一向注重培養社會反貪防貪的意識。為向市民宣揚廉潔意識,廉署專員辦公室內設社會關係廳充當宣傳隊負責確保廉署與社會的聯繫,定期舉辦活動向公眾講解預防貪污及行政違法行為。如利用電視網站、報刊雜誌、燈箱廣告、巴士車身等方式介紹廉署的職能權限、組織運作及成果;通過組織專題座談會、研討會、發送各種印有反貪防貪信息的宣傳品,推廣廉政意識和反貪策略。最新的《澳門廉政快報》2011年第2期,市民不僅可透過廉署網頁瀏覽,也可到指定地點免費領取,包括廉署總部、澳門文化廣場、政府信息中心、中華總商會閱書報室、教區青年牧民中心圖書館等地點。
為保障上述角色切實履行,廉署組織機構設計非常獨特。
首先,廉署地位獨立,僅對行政長官負責。《澳門基本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廉政公署,獨立工作。廉署只受行政長官領導,對行政長官負責。實際上,廉署是個獨立行使職權的公共機關,設有廉政專員辦公室、反貪局和行政申訴局三部門。其中,反貪局負責廉署職責及權限內的犯罪行為的調查、偵查工作。這種設置目的在於把反貪機構提到較高地位,確保其權威性以有利於打擊貪污活動的有效開展。廉政專員向行政長官負責,也就是讓行政長官充當反貪倡廉力量的「統帥」。這樣反貪倡廉機關可借助行政長官的支持,排除來自政府部門內的各種阻力。
其次,在人事上有獨立決定權。廉署的編制包括廉政專員、助理專員及輔助人員。廉署專員由特區行政長官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是廉署一切權力的擁有者。專員可揀選兩名人士擔任助理專員以輔助其工作,還可任用顧問、技術顧問、調查員等協助工作,任用時僅進行登記及在政府公報上公佈即可。當然,專員也有權免去上述人員職務,並對有關人員行使獨立的紀律懲戒權。在2008年底,連同其它方式配備的人員廉署共143人。
再次,辦公經費保障充足。廉署經費從政府每年的總預算中撥付,以確保經費上不受制於其它部門。廉署每年都把預算呈交行政長官,使其在制定特區總預算時,在支出部分中包括一項專供廉署使用的款項。為了消除廉署在反貪中的預算負擔,《澳門廉政公署組織法》規定:由澳門總預算的可動用資金補足或在有需要時開立信用而以往年的預算年度結餘抵銷廉署的預算負擔。此外,高級專員有執行廉署財政預算的權限,並且還被立法會賦予批准秘密用款的權限,其目的是應對預防和調查中的特別支出。
在廉署的努力下,近年來澳門的廉潔指數在亞太地區乃至全球皆處於靠前位置。2006年「政經風險評估」發表《亞洲貪污趨勢年報》,澳門首次被納入為評估對象。2010年澳門排第8位,得分5.71;2011年3月23日發佈的今年年度報告顯示:澳門以4.68分排行第6,較去年前進兩位。
清廉指數(CPI)被稱為「民意中的民意」。2006年國際反腐組織「透明國際」公佈的國際清廉指數,澳門首次被納入評選之列,在亞太地區25個國家及地區中排行第6。而2010年「透明國際」公佈的清廉指數,澳門在全球178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46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