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訊據悉,大敦村聚眾滋事事件發生後,增城市委、市政府已經啟動問責機制,免去劉某新塘鎮黨委書記職務,免去麥某新塘鎮黨委副書記並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鎮鎮長職務;給予大敦村黨支部書記吳某、村民委員會主任盧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增城市有關部門對引發事件的有關治保會人員也作出了嚴肅處理,對在現場與王聯梅夫婦拉扯爭執的治安聯防隊員盧某,予以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並作出開除處理;對負有管理責任的治保會常務副主任盧某予以開除。
目前,增城市政法機關正依法處理「6·11」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增城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已於近日對趙某等11名被告人依法提起了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