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記者從審計署獲悉: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7日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召開,會議介紹,我國自1999年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審計機關共對43萬多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省部級黨政領導幹部和中央企業領導人員150多名。10多年來,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全國共7600多名領導幹部因以權謀私等問題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
據介紹,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幹部管理監督和建立健全問責機制,促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措施。10多年來,各級黨委和幹部管理監督部門參考審計結果,免職、降職和撤職1.6萬人;一大批正確履行經濟責任、工作實績突出的領導幹部,因審計結果反映較好而受到肯定和提拔。同時,有關部門採納審計建議,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與幹部考核選拔任用相結合的機制,加強了幹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建設。
審計署要求各級審計機關今後要重點關注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過程和效果,關注重大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關注領導幹部履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職責情況,關注領導幹部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情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