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海明並不願攬下一切。「律師費我已經答應免掉,但是根據美國的法律,如果客戶要打官司,法庭費、送告票費、證人費、公證費,打官司的其他開銷是客戶要承擔的。這一點,黃健也知道。」他還強調,自己已經做了不小的犧牲,「我和他們的律師代理書,不是風險代理,是計時收費。換成其他客戶,(能有)30萬美元的律師費。對桑蘭,我就全都免掉了。」
海明多次表示,他為桑蘭義務維權工作量很大,非常辛苦,但似乎沒有得到足夠的尊重。昨天深夜,他一連發下多篇微博:「半夜睡不著,就看到了黃健的博文,看完就更睡不著。心裡翻江倒海,欲哭無淚。終於睡了會,夢見和黃健鬧翻了。」
誰都聽得出,海明話裡有話。觀念與想法的衝突,再加上經費的制約,在官司尚未開打之前,他們是不是真的會鬧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