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鋒芝會面2小時:恍如陌路人?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10]    我要評論

近兩個小時,他們談了什麼?

傳張柏芝將托姐姐送走兒子Lucas和Quintus,不讓謝霆鋒探子。香港黃國桐律師表示,在法律上,不管父母是否離婚,女方無權利剝奪男方的子女探望權。父親是否可以報警求助?他說:「警方不會處理,不能說是禁錮,因為始終是媽媽,沒有觸犯刑事條例,須要法庭解決。男方可通過律師發信給另一方,說明何時探望,要她配合,不配合就是藐視親子探望權,不尊重法律。小朋友有獨立證件,不一定要跟父母出入境,但如果父母正準備辦離婚,帶小朋友出國前最好先得到另一方同意,以免搞到要出禁制令啦!」若男方發信後,女方依然不配合,黃國桐指男方可將事實告訴法庭,甚至要求法庭頒布見子命令及處罰條例,任何人藐視都可以要求警方拘捕。對於鋒芝前晚見面,黃律師說:「他們要聊:一、離婚理由?是否雙方協議?如果是,那就一起申請,大約三個月至半年完成。二、撫養權,他們為兩個兒子做計劃,供書教學和照顧的安排,如果計劃不合情理,就要由法官判決。三、贍養費,除了每個月的贍養費數目,另外會否有一筆錢用來安頓母子?四、分配共同擁有的物業或對象。」黃律師又稱:「婚姻出現問題的夫婦單對單見面是好事,可以深入地談清楚雙方的問題,再見亦是緣分,很多時候這樣見面後會有挽救餘地。」

據悉,除了小孩,有22億台幣身家的謝霆鋒,財產分配也是大問題,前天也有消息說鋒芝其實在財產分配和2子撫養權已有共識,2人會各自取得1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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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漆?勞燕?鋒芝戀
      責任編輯:柏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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