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台灣《聯合晚報》報道,台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將檢調單位準備搜索「立委」柯建銘的訊息洩漏給柯建銘一案,被台灣高等法院依洩密罪判刑2年6月確定。台北地檢署在宣判之後,隨即派人24小時監控葉盛茂,檢方最近並發出執行傳票,傳訊葉盛茂15日上午到案,將發監台北監獄服刑。葉盛茂一旦發監,身份轉為受刑人,也會與提攜他的陳水扁成為同監獄友。
據報道,葉盛茂涉及兩度洩漏扁家海外洗錢公文、洩漏檢調查辦柯建銘的訊息,不過,前案(洩漏扁家海外洗錢公文部分)仍可以上訴三審。
據瞭解,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因考慮葉盛茂長達7年多擔任「調查局長」,如派遣調查官監控,有被「放水」風險,如以轄區警力支援,由於葉盛茂涉案非由警方偵查、移送,不符權責劃分原則,因此決定自撥地檢署人力,指派多名檢察事務官24小時監控葉盛茂,確保執行案順利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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