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是於三周前,在收到葉盛茂洩密罪的確定判決書正本後,對葉發出傳票,要求葉應於7月15日到執行科報到,並發監台北監獄執行,鑒於近期發生前法官羅紀雄、前當局「交通部秘書」宋乃午在被判刑確定後短暫人間蒸發、逃亡,影響執法形象,台北地檢署對於這次的執行案,不敢大意。
執行科主任檢察官戴東麗指出,葉盛茂還未到案之前,不方便說明傳喚他的時間,檢方一旦完成發監後,會再對外作適度說明,不過,法界有人研判,葉盛茂從2008年被查辦後,即行蹤低調,有可能會辦理提前報到以躲避媒體的採訪。(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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