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息公開透明,是增強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公信力的基礎。」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院長張強認為,《綱要》中所提出的公開透明原則,是慈善事業發展應當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從財務內容公開到服務內容公開,從服務標準公開到社會效果公開,公益慈善組織應當逐步做到慈善信息的全程公開。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非政府組織研究所所長鄧國勝認為,公益慈善組織還應注意到社會公眾對信息的認知感受能力,學習借鑒國際上一些公益慈善組織的先進管理經驗,做到公開形式讓公眾滿意,這就有利於增強公益慈善組織的公信力。
《綱要》指出,要完善公益慈善組織的第三方評估制度,促進公益慈善組織加強自身建設,發揮好社會作用。同時,國家將加強對公益慈善組織的年檢和評估工作,重點加強對信息披露、財務報表和重大活動的監管。對慈善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認為,《綱要》中所提出的「完善公益慈善組織的第三方評估制度」非常必要,具有較強專業素質、長期穩定的獨立資金支持的「第三方」權威、公正、客觀的評估,不僅有利於增強說服力,還將促進公益慈善組織公信力建設。
「最終,要推動形成法律監督、行政監管、財務和審計監督、輿論監督、公眾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公益慈善組織監督管理機制。」楊團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