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句佶屈聱牙的法律用語,雖然難懂,卻很精妙。其中很重要的一個詞是「同意」。「同意」什麼?「同意」「1998年桑蘭受傷不是桑蘭自己的錯」。「不是她自己的錯」這話是誰說的呢?沒提。不過,通過「同意」這個詞,美國體操協會和那3家保險公司已經把自己弄成了局外人。他們是在「同意」別人的說法,不是自己的。
拿到這個被告的「同意」之後,桑蘭在記者會上宣佈了自己的「勝利」。桑蘭說:「今天應該算是這場維權案中很大的一個勝利」,「該得到的都得到了。因為,從一開始我就說過,打這場官司的目的,(就是)希望得到一個說法,還我一個公道。今天白紙黑字我們都簽下了。他們承認不是我失手導致從馬上摔下來。」
桑蘭的律師海明說:「美國體操協會是1998年友好運動會的邀請方,主辦者,美國官方體育機構,又是專業的體操鑒評機構。他們說1998年桑蘭受傷不是她自己的失手,不是她的失誤,這是權威的結論。友好運動會保險機構也認同這個說法,說明桑蘭被人說是『自己失誤』其實是被人冤枉了13年。今天徹底平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