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羊城晚報報道,一邊是嚴禁民警去外面娛樂場所,一邊卻在公安機關大院辦舞廳?15日,有微博說,江蘇省靖江市公安局在機關大院開舞廳,引起熱議。不過,該局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回應說,那不是「舞廳」,而是「文化沙龍」,只提供簡單的文化娛樂。
「三條鐵規」嚴過公安部是否做樣子?
微博消息稱,7月13日,在江蘇靖江市公安局政風行風民主評議活動會上,該局局長王平宣佈了三條管理民警的「鐵規」:嚴禁民警到公共娛樂場所唱歌,確需到娛樂場所的,一律向紀委、督查報備;嚴禁民警在公共浴室洗澡進包廂,需按摩保健的,一律在營業大廳;嚴禁在辦公場所打牌。
對民警進娛樂場所,此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規定:公安民警著裝時,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2009年3月,公安部黨委也出台《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五個嚴禁》,嚴禁出差、開展公務活動由企事業單位、個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級公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安排出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