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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領導人特使、越南副外長日前訪問中國。
從以上對中越兩國高層南海共識的梳理可以看出,有關「共同開發」的內容是兩國高層共識的核心,從越南近來多次強調兩國高層共識的情勢來看,是否可以理解為越南有推動中越「共同開發」的意願?
從越南以往在中越南海爭端上的一貫立場來看,越南不會同意「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越南一向要求先劃界,確認「主權」,再談共同開發,不願「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擔心「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使其失去對南海的「主權」要求,因而堅持先確定其對所要求海域的「主權」,再談開發。據報道最近越南有學者也聲稱,個人贊同共同開發,但在此之前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如果不能全部)澄清主權問題。這也說明了越南在「共同開發」上的基本態度。
其次,越南強調兩國高層共識,也可能是有選擇的,即強調共識中對其有利的方面,對其不利的方面則閉口不談,甚至曲意延伸共識內容,因而並不能說明越南有向共識中所包含的「共同開發」轉向的意願。如前述5月底,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雖然指出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不進行使局勢複雜化行為是兩國高層共識,但又稱沒有任何共識說明中方有權利阻礙和干擾越南在自己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活動,這其實是對兩國高層共識的曲意延伸,因為兩國高層也從未有過允許越南在中國管轄海域進行油氣資源的勘探、開採的共識,中國有關部門對越南在南海中國管轄海域開展油氣作業活動進行海洋執法監察活動是正當的。
因此,筆者雖然主觀上並不認為越南有推動「共同開發」的意願,但共識的核心內容和越南對兩國高層共識的強調使之在邏輯上應該理解為越南具有推動中越「共同開發」意願,進而可以認為中越「共同開發」的可能性增大。
同時,最近南海爭端形勢也許使越南認識到,中國政府和人民維護領土主權、海洋權益態度堅決,不可能聽任其在南海進行油氣資源的勘探、開採;拉攏美國介入南海爭端或以地區組織為後盾雖然有時有壯膽的作用,但並不能讓其達到目的,徒增南海問題複雜性;此外,中越之間畢竟還簽署過《在南中國海協議區三方聯合海洋地震工作協議》,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這些或許也是促使越南有向「共同開發」轉向的意願的因素。
此次越南特使訪華,可以說是中越兩國就積極落實南海問題共識達成「共識」,表明中越雙方都希望推動南海問題走上正確的發展軌道,朝著向好的方向發展。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此次達成的共識包括加強輿論正確引導,避免出現損害兩國人民友好和互信的言行等新內容,應是針對近來越南國內的反華遊行而有的放矢,越南也未繼續做出諸如發佈徵兵令、進行軍事演習之類的激化南海爭端的新動作,相反,越南國防學院院長率團訪問中國,與中國有關部門進行交流,而且還特地聲明美國軍艦訪問越南是兩國海軍定期交流活動,不是海軍軍事演習。這些也能為越南向「共同開發」轉向營造輿論環境,為兩國「尋求一項雙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和長久的解決辦法」奠定基礎。
綜合來看,如前所述,將越南對中越兩國高層共識的強調理解為越南具有推動中越「共同開發」的意願,是筆者對越南在兩國高層共識上的態度與共識內容的梳理二者相結合的邏輯推理結論,其他有積極影響的因素雖然本文也做了部分羅列、闡釋,但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促使越南具有向「共同開發」意願轉向的積極作用尚難確定。「共同開發」是否具有現實可能性仍然需要看越南是否真正具有積極落實兩國高層南海問題共識的意願和行動,而不僅僅是出於輿論宣傳或者借強調共識之名,行維護一己私利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