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加大地方債務監管力度
今年央行實行相對緊縮的貨幣政策,提高了對銀行信貸風險及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警惕,同時將加大對地方債的監管力度,讓地方融資平台更好地發揮效用。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魏加寧認為,解決地方債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推進體制改革,從根本上理順中央與地方關係,中央政府應以監督地方政府財政為主,在決策機制上應當成立一個專門的「地方事務部」,可作為地方政府的代言人,反映地方財力狀況能否實現中央部委提出的「達標指標」,同時也負責監督地方財政,監督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
「化解地方債務的方法關鍵在於,一定要將收入的來源和方法相對地固化。」周立表示,要把確定的收入和未來的還款關聯起來,按照收入去還債。如果不確定收入,要拿出還債辦法來,如果沒有約定好還債辦法,即使政府能還債,現金流上也會存在風險。也就是未來的收入和未來的還債應該是一一對應的過程,做好了收入的提前預算就能夠將債務風險化解。
郭田勇也表示,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颱風險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財政收入除了首先保障老百姓的溫飽問題,就是要將錢投入到像保障房建設這樣的民生項目上來。而像資金流動大,能很快收回投資的商業項目,政府應該舉力做好招投標,交給民間資本來做,未來只要將政府的職能釐清,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