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環球網報道,2010年9月中日釣魚島撞船事件發生後,日方曾非法抓扣中國漁船船長,並按「國內法」將其移交沖繩縣那霸檢方「處理」。而在那霸檢方做出「免於起訴」的處理結果後,那霸檢察審查會卻一再表決要求「起訴」中國船長。7月21日,該審查會第三次做出要「強制起訴」中國船長的表決。
日本共同社7月21日報道稱,有關中日釣魚島撞船事件,那霸檢察審查會21日再次表決認為,對涉嫌「妨礙公務」,但已由那霸地方檢察廳做出「不起訴」決定的中國漁船船長詹其雄,應進行「強制起訴」。
那霸檢察審查會曾於2011年4月表決認為,「中國漁船撞上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水城』號,應當以『妨礙執行公務』的罪名起訴詹其雄」。那霸地方檢察廳對此予以駁回,仍維持「免於起訴」的決定。6月22日,那霸檢察審查會再次表決,認為應當以「艦船破壞罪和違反《外國人漁業規製法》」的罪名對詹其雄進行起訴,但同樣遭到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