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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於當地時間7月20日下午對賴昌星拘留7天後聆訊做出判決結果。裁判委員倫佩爾以羈押理由不充分,裁決賴昌星獲有條件保釋。圖片來源:中新社
遣返將震懾貪官
遊戲會不會在這一次被結束?除了大眾,數十名被通緝的外逃加拿大的中國貪官顯然會更關注結果。
李向東指出,人們似乎認為賴昌星走向末路,但結果很難預料,以加拿大法律為武器,賴並非黔驢技窮。
李向東認為,依照加國法律,即使司法機關駁回其申請,相關部門也只會下驅逐令,會給出最後停留時間,但加國一般不會採取強制措施,除非此人被認為危害加國安全。如果不出意外,這個時間會拖得很長。屆時,賴昌星是否又想出其他招數應對亦未可知。
2006年,中國外交部承諾賴昌星被遣返不會被處決,引起加拿大駐華大使的回應,稱賴昌星一定會被遣返。未料,近5年過去,賴昌星仍在加拿大滯留。
賴昌星遣返案牽動更多的,是反腐,相關部門多年來積極推進「切斷貪官外逃之路」。隨著我國近些年來反腐力度越來越大,外逃貪官人數也呈增長趨勢。
1998年到2005年期間擔任中國駐加大使的「加拿大通」梅平曾說,中國公安部列明全球通緝的50多名在逃經濟犯罪分子,有一半在加拿大藏匿。他們利用中加在簽署引渡條約上的分歧和其他司法空子,得以長期滯留國外不歸。
「中加兩國就賴昌星遣返問題的外交較量是兩國關係的一面鏡子。」梅平說。這和中國社科院加拿大問題專家周榮耀接受媒體採訪時的觀點一致:遣返賴昌星的可能性始終存在,加方一直將他作為一個外交籌碼,癥結並不是賴本人,而是中加兩國關係的大氣候。
北京四惠律師事務所莊清忠律師表示,如果賴昌星被引渡回國,依照中國法律,賴可能會被追究刑責,但鑒於中國有關方面的承諾,其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極低。即使如此,賴昌星被究責,必將對已外逃或準備外逃的貪官產生巨大的威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