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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較量 賴昌星回國如何量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2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在沾染了政治、司法、外交等各種色素之後,廈門遠華走私案主角賴昌星的被遣返案即將終局。

據新華社報道,加拿大聯邦法院當地時間7月21日晚決定駁回賴昌星關於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

中國外交部7月22日對加拿大聯邦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並指出,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十分明確。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令表示,一旦賴昌星被遣送回國,對其追究刑責的司法程序即告啟動。中國政府此前承諾,不會判處賴昌星死刑,包括不判處他立即執行和緩期執行。因此,賴昌星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

評論人士表示,被通緝了12年的犯罪嫌疑人賴昌星被遣送回國,從一個側面顯示中加兩國政治和司法互信增強,兩國關係進一步改善。

法律程序窮盡

賴昌星本月7日在其溫哥華市中心的寓所被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官員拘留後立即提出遣返前的風險評估申請,當日遭拒。

在被准許有條件獲釋後,其律師緊急向聯邦法院提出臨時中止執行遣返的離境令的申請,使得原計劃7月12日遣返賴的計劃暫緩。根據當地法律,聯邦法院21日開庭審理賴的申請,並於22日作出駁回賴申請的決定,全案中止。

加拿大移民部律師表示,賴昌星最快會在7月23日被遣送回中國。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賴被遣送的時間可能是25日。

賴昌星於1999年在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案發後舉家逃到加拿大。他利用加拿大法律,提出難民申請,企圖逃避中國法律的制裁。

從1999年至今的12年裡,中國政府通過各種途徑交涉,希望加拿大政府早日將賴引渡回國接受司法審判。但因為中加在法律上的差異以及賴昌星及其律師不斷尋求司法救濟,導致遣送遲遲未能成行。

據當地法律人士表示,賴昌星在加拿大所有的司法程序已經全部走完了,加拿大聯邦法院22日所作的判決為終審判決,這意味著賴昌星12年的逃亡之路即將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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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在加拿大
      責任編輯:Wi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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