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在潛逃12年之後,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國。
昨天下午,中加雙方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辦理了有關交接手續。隨後,我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佈了逮捕令,並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在內的法定權利。
據海關總署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自2001年4月專案組撤離廈門以來,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配合和積極努力下,共有31名潛逃境外的廈門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歸案,司法機關嚴格依據事實和法律作了處理。海關緝私部門正對賴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問題開展進一步偵查。偵查終結後,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現場:賴昌星填寫逮捕日期出問題
昨天下午,來自加拿大的民航客機停抵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賴昌星戴著手銬,被兩名中國警官押下飛機。賴昌星戴著黑框眼鏡,身穿灰色條紋T恤和深色長褲,被帶下飛機途中身體後傾,腿有些許發軟。
踏上中國土地後,賴昌星立刻被帶上機場巴士。
在機場一棟樓內,中國警官將賴昌星的手銬打開。
「對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的賴昌星實行逮捕。」警官宣讀了逮捕令。隨後,在警官引導下,賴昌星邊寫邊念,於逮捕令上寫下逮捕日期「7月23日」,並簽字畫押。不過在填寫「23」時,賴昌星似乎有一些問題,警官不得不提醒他「『2』寫在前面」。
當警官告知賴昌星,犯罪嫌疑人享有辯護權和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詳細內容在第一次接受詢問時予以告知,賴昌星先是「嗯」聲回應,在被問及「聽清楚沒有」時,他詢問「予以告知是什麼意思」,警官解釋「詳細內容到時候會予以告知」,賴昌星點點頭,「噢,到時候會告訴我,清楚了」。
此後,賴昌星在多輛特警車輛押送下被帶離機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