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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單買賣
據記者瞭解,1994年,出獄後的宋世存下海經商,第一筆生意,就找上了時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的張春江,讓張幫他聯繫手機銷售業務。
據記者瞭解,當時在國內,手機尚屬緊俏商品,手機購銷由郵電管理局統一管理,具體由其下屬的郵電器材公司統購統銷。
宋世存找到張春江後,張便給時任遼寧省郵電器材公司經理的周家廣打了電話,說宋世存想做手機業務,讓其給予關照。
經張春江的介紹聯繫,宋世存向遼寧省郵電器材公司供應了約兩萬部手機。
這筆生意,宋賺了100多萬。
隨後,1995年1月,宋世存在北京成立北京銥鏑電訊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50萬元,經營範圍是電子、通訊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經濟信息咨詢等業務。但有電信業內人士透露,這家公司在業內並不知名。
居間調停
2003年,宋世存的視野轉向當時熱銷的「小靈通」手機。當年,中國小靈通品牌UT斯達康在推出10多款自主研發、生產的小靈通手機。宋世存在香港註冊了力晉公司,代銷該公司的小靈通手機。
2006年左右,因小靈通手機市場萎縮,宋世存找UT斯達康結算時,UT斯達康欠其1000餘萬元的提成款未能支付,宋世存幾次索要未果,便將此事告訴了好友張春江。
此時,張已擔任網通一把手,同意幫忙。後宋世存約張春江、UT斯達康當時的負責人吳鷹一起吃飯。席間,張春江談到「老宋掙錢不容易」,當對方表示有困難,只能給一部分時,張春江又對宋說「差不多就算了」。
不久,UT斯達康給宋世存公司的賬戶匯入80餘萬美金。
UT斯達康之所以賣張春江這個面子,當時UT斯達康的董事長吳鷹認為,是因為張春江「是中國網通公司的總經理,能夠影響UT斯達康公司與各地網通公司之間的業務」。據相關材料顯示,自2003年至2007年,中國網通集團從UT斯達康公司,採購了價值達95億余元的通信設備和通信終端。
對此,張春江並不否認,張在證詞中說:「作為公司一把手,能夠影響UT斯達康與各地網通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
權力掮客
除幫宋世存直接獲利,張春江還為其的「掮客」身份提供幫助。
對此,檢方指控的事實一共有四筆。
2007年,宋世存的一個朋友想與中國網通公司合作,在天津濱海新區建IT外包業務基地,找到宋幫忙。張春江親自主持召開專門會議,表示全力支持該項業務。但終因天津方面的原因,業務沒有做成。
約在2007年,代理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的銷售員找到宋,讓宋聯繫給網通做傳輸線纜的保險業務。張春江想促成合作,但因網通與保險公司分歧較大而無果。
2008年,在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改制的要求下,中國網通公司擬出售下屬的5家酒店。香港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有意收購,宋世存表示可以幫忙聯繫,如收購成功要給提成。後張春江給網通公司負責此項業務的時任實業管理部經理池泉國打招呼,讓其接待並給予關照。此事後因新世界的資金問題沒有做成。
2009年,宋世存的朋友王衛紅想承包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的辦公樓項目,找到宋世存,通過張春江聯繫,二人與四川移動老總李華(目前亦因受賄被查,但據記者瞭解並非由張案牽出)見了面,後因該項目已經招標承包,沒有辦成。
這4筆指控,雖然請托人最後都未如願,但張春江在被調查中承認,他與宋世存有默契,宋世存找他辦事,他知道宋世存有利可圖,就出面幫助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