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京大盜獄中寫自傳 專偷公檢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2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導,近日,京城大盜袁寶洪再次在市一中院受審之所以稱袁寶洪為大盜,是因為他是近年來檢方公訴的罪行最為嚴重、涉及數額最大的北京盜竊犯罪第一人。

2008年,被法院認定搶劫3起、盜竊8起,袁寶洪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此後,在看守所中「良心發現」,他主動坦白了500餘起余罪。本次公訴,相關部門僅核實289起,涉案金額已達757萬餘元;目前,其餘的罪行,警方還在核實中。

不僅如此,袁寶洪還在看守所內寫下自傳,試圖「警醒那些和曾經的他一樣挑戰法律的犯罪人員」。

主動認領289起盜案

2008年5月27日,袁寶洪因搶劫和盜竊被海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此時,法院認定袁寶洪「搶劫3起,盜竊8起」。

此案上訴期間,袁寶洪突然「悔悟」,交代了公安機關沒有掌握的犯罪事實此後長達一年多時間的供述和指認過程中,袁寶洪交代,在2002年至2006年間,他共砸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盜竊車輛500多起。

經辦案人員核實,確定了其中的3起搶劫、289起盜竊,案值高達757萬餘元。今年7月13日,袁寶洪在市一中院受審。庭審用了整整3天。其中,宣讀高達18萬多字的犯罪事實及相關證據,耗費了庭審的大量時間。

袁寶洪對指控沒有任何異議,表示自願認罪。

公訴人徐煥建議法庭對袁寶洪從輕判決。他在公訴意見書中指出,袁寶洪因涉嫌搶劫犯罪被海澱公安分局查獲後,主動坦白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主要罪行。在二審上訴期間,他還帶領公安人員辨認其實施盜竊作案的現場,這說明袁寶洪有悔罪表現,對他以前的犯罪行為是悔恨的。他所坦白的盜竊犯罪,由於盜竊犯罪的隱蔽性,在多處盜竊現場其實並沒有遺留足以確定嫌疑人人身的痕跡物證,但因袁寶洪的主動坦白,對公安機關查破這些積案,有積極和重要的意義,其行為符合法律對自首行為的規定,應對袁寶洪從輕處罰。



123下一頁

      責任編輯:Zeta
京副市長要求地鐵車廂不得超載      [2011-07-25]
搭載賴昌星客機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2011-07-23]
習近平率中央代表團回到北京      [2011-07-23]
北京經濟增速全國最低      [2011-07-22]
外媒:京某校開課教如何嫁富翁      [2011-07-21]
蔡琴北京演唱會邀百名癌友共賞      [2011-07-19]
日本消息:北京開沖繩定期航線      [2011-07-19]
專家:北京物價高過紐約系誤讀      [2011-07-19]
藍皮書:北京人均收入增長慢於上海      [2011-07-18]
京警務飛行隊升格警務航空總隊      [2011-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