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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公開須細則 專家:不能等讓總理施壓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26]    我要評論

同樣讓他難以理解的還有國家人口計生委。去年,國家人口計生委的「三公經費」支出927.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支出470.54萬元,佔五成以上。

「國外並不實行計劃生育,出國考察的意義何在?」葉青說。

他認為,待遇出國、級別出國是出國經費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一個處級幹部,如果一輩子沒有出過國,他會認為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

葉青說,「有一半人不用出國,也照樣能辦成事。」而且,出國的組織費用很高,如果交給旅行社,只需要花一半的錢。但可惜中央部門都不會這麼做。

更讓他難以理解的是,住建部接待費去年決算是26.07萬元,今年預算是13.95萬元;而有著相同權力、相同規格的其他部委比如發改委、審計署、教育部、農業部,今年的接待費預算分別是639.46萬元、865萬元、768萬元、3755.68萬元。

葉青質疑,為什麼類似的部委之間的數據差距這麼大?是統計口徑原因,還是有些數據失實?

預算公開的列車要行駛在法律軌道上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李煒光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其實在預算中並沒有「三公經費」的科目,所以中央各個部門都是從總預算中將關於接待、出國、用車的經費剝離出來。各個部門之間自然口徑不一,數據千差萬別。

中央部門「三公經費」的真實性很難判斷。李煒光說,公佈的數據太籠統,又沒有公佈相關財務規定,難以進行比較。

預算公開專業性很強,僅僅公佈兩三個數據遠遠不夠。李煒光認為現在的公佈,「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修訂《預算法》,用法律規定中央部門預算公開的實施細則。」李煒光說,現行《預算法》只賦予財政部公開全國的決算、預算以及全國「三公經費」的權力,沒有賦予財政部公佈每個部門的預算和「三公經費」數據的權力。沒有法律依據,花錢的部門就可以想辦法不告訴公眾花錢的數目。

李煒光說,必須有《預算法》約束,不能每次都讓總理給中央部門施壓吧?沒有法律規定,明年這些部門還會不會公開?

不過,《預算法》修訂一波三折,這部法律的修訂曾經列入兩屆全國人大五年立法規劃,但至今仍未出台。

李煒光說,即便在《預算法》修訂草案中,也只有一句「預算應該公開」。希望通過實施細則讓中央部門預算公開成為常態。

「最終目的是讓預算公開的列車行駛在法律軌道上。」李煒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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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柏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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