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李嘉誠旗下兩公司及自然人周凱旋狀告《財經》雜誌社一案有了新進展——昨天,北京朝陽法院奧運村法庭對此案進行舉證質證,原告繼續指責《財經》的報道使用「春秋筆法」對其進行誹謗,《財經》則再次申請法庭調閱相關案卷以證清白。
此案緣起2010年《財經》雜誌一篇題為《新貴之盟》的報道。該報道稱,「李嘉誠好友、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為感謝鄧湛在長江實業相關項目審批中的幫助,給了一筆共50萬元的咨詢費,由張玉棟、鄧湛和王秀玲分配。」
報道刊出後,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長江實業)、和記黃埔有限公司(下稱和記黃埔)和周凱旋認為,《新貴之盟》「無端指控長江實業和和記黃埔是行賄者」,周凱旋則被稱為是「行賄行為的具體實施者」,因此起訴要求法院責令《財經》雜誌社收回、銷毀這期雜誌,並公開道歉。同時,上述三原告還總計索賠50萬美元和60餘萬元人民幣。
昨天下午,三原告的律師向法庭出具了全部證據,包括《新貴之盟》報道、律師函、公證書等;《財經》則出具了9份證據進行反駁。據悉,這9份證據包括郭京毅、鄧湛、張玉棟的判決書、其他涉及此案的報道等。此外,《財經》在去年11月申請法庭調取郭京毅窩案的相關案卷。昨天,該雜誌繼續提出了這一申請,計劃以這些卷宗中相關當事人的口供為己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