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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嘉否認剽竊 舉3證反擊方舟子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2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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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應剽竊門

舉3大鐵證反擊

方舟子曾指出,以「性格色彩學」走紅的樂嘉疑抄襲海外學者。樂嘉首先強調自己只是起到橋樑的作用,他說:「送奶工=傳道者。「道」=「奶」=「FPA性格色彩」,原意是:我不是第一個發明性格分析的人,我也不是世界上第一個用色彩為標識命名性格的人,但是我希望用獨特的傳播手法讓千家萬戶都可以喝上我們特製的容易吸收的牛奶!奶本身早已被改造得天上地下,送奶的手法也早就從集成電路計算機變為IPAD了。」

樂嘉還解讀我國知識產權,從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的方面一一反擊:

A從未停止寫書,也從未抄襲

樂嘉表示自己從未停止寫書,也從未抄襲,他更懷疑國外門派有可能看書培訓後抄襲自己的內容。

B已經取得的與FPA及性格色彩系列相關商標

樂嘉透露,目前已經取得的與FPA及性格色彩系列相關商標共9個,分別是------FOCUS,FPA,Personality Colors,臉譜圖,性格色彩,紅藍黃綠,FPA性格色彩密碼,FPA性格色彩,性格色彩鑽石法則。並強調用自己家的東西何來抄襲?

C解讀為何申請專利被拒

樂嘉坦言曾為性格色彩學申請專利,但被拒絕,他透露自己曾經投訴說,某地有個培訓叫「PAF色彩性格」,他偷了我的東西。專利官員反問我「他偷了你什麼?」我說「他怎麼能講顏色?」又問我:「人家為何不能講顏色!誰規定不能講!任何人都可以用色彩作為符號來稱呼性格,這並非是你獨有的,這不可作為專利申請,我們只保護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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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春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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