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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對賴昌星案的反思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7-2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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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佈了逮捕令。當日,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國。

反思廈門「遠華案」,有助於認清當前腐敗的典型特徵。當前的腐敗現象,已經與革命年代、改革開放以前有很大區別,劉青山、張子善堪稱標誌性的腐敗分子——都是嚴重貪污犯罪,這與當時經濟活動不發達、物資匱乏有關;而改革開放以來的腐敗,受賄犯罪、官商勾結,甚至通過「黑社會」滲透經濟基礎、領導政權現象已成為典型特徵,廈門「遠華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從中央到當地黨委、政府、海關、公安、銀行等等,上百人被犯罪集團腐蝕;近幾年,我們也發現,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發案率很高,而且都是瀆職與受賄案件相互交織出現,體現出更強的隱蔽性、群體化。因此,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反腐肅貪無法畢其功於一役。尤其是20多年來,腐敗之風橫行,與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相應立法、執法和社會監督措施發展相對滯後有著密切的關係,要使反腐敗工作收到更大成效,今後還需要從多方面進行長期不懈的努力。

反思廈門「遠華案」,將為我們今後在更廣範圍內開展反腐敗鬥爭提供一些啟示。腐敗因經濟活動而起,也只能通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來加以制約和消除。腐敗之風橫行的惡劣影響,早已超出黨政機關,並禍及整個社會,民風因此敗壞;腐敗不除,社會風氣難以好轉,但是社會風氣不好轉,腐敗也難以根絕。因此,當前的反腐敗工作,還需要政府和民眾一起,同心協力,長期不懈地進行努力。既要讓人們看到反腐敗的決心和預期,也要真正實際行動,從實際出發反對腐敗;既要反對黨政機關腐敗,也要反對社會領域的腐敗,重樹法律在全社會的權威,重樹全社會的清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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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柏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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