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公車
專車僅有20餘部
每部政府車輛都備有行車記錄簿;部門管理人員須查閱行車記錄簿的行車記錄;普通政府車牌標識(如冠以「AM」字頭)為市民所熟悉;輿論監督更是無處不在……在香港,公車管理,公開而透明。
香港現有公務員16.5萬人,其中首長級公務員1280多人。不限用途的公務汽車,只配給行政長官、各司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各決策局局長,數量僅有20多部。政策局常秘(不包括)級別以下的公務員用車,除就診等特殊情況外都必須與公職有關。總數6340餘部政府車輛中,除了20多輛指定的「公務汽車」,還有1300部是小型客車,供各部門人員執行公務時使用。
香港政府車輛原屬政府車輛管理處管轄,2003年7月,該處與政府物料供應處、政府印務局合併成為「政府物流服務署」,受轄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而政府各個部門負責配置本部門政府車輛的保管和使用,並隨時將車輛運行情況上報給物流服務署,形成了一個職責明確、精幹高效的政府車管體系。
日常工作中,各部門須負責其部門車輛的管理。每部政府車輛都備有行車記錄簿,記錄數據包括車程、時間、公里數、地點和目的地。部門管理人員還必須查閱行車記錄簿的行車記錄,以防止公車私用。
車輛採購,香港政府按有關車輛的實際運作用途及需要而制定車輛規格,並以招標方式按規格統一採購摩托車、小型客車、貨車及大型巴士等一般用途車輛,分配給部門使用,避免出現超過配置標準的情況,物流服務署發言人表示。
特區財政司司長新聞秘書王永傑介紹說,自己因公事需要使用政府車輛,需遵循下列程序:預先填妥表格,提出申請,負責單位便會視乎情況,在有車輛可供調配時,安排政府車輛接載。
香港審計署曾揭發,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總監自上任以來均坐局方車輛上下班,但其實按其級別,尚不能享受此項福利。審計署建議檢討此做法,主管部門即時跟進。
就職入境處的梁先生,按照特區規定的公務員薪級,已達35點(總薪級表分0—49共50級),月薪超過5萬港元,屬「高級公務員」級別。他工作在灣仔,家住新界荃灣,每日上下班往返20公里。每天早晨,他駕私家車抵達離家最近的地鐵站,將車泊於附近小區停車場,轉乘地鐵到港島上班,因公使用公車則依照程序申請。
在香港,公務員薪水完全透明,只要掌握職級,任何人都可以上網查到。政策透明度也體現在車輛牌照上。一般政府車輛(除消防處車輛外)均以「AM」開頭,行政長官和各司局長車牌,更是路人皆知。公車私用一旦發現,即時揭發。每一個市民都是監督員,顯然,「公車私用」在這裡完全行不通。
香港廉政公署發言人日前強調,對於罪案的懲處與預防教育同等重要。廉署進行過職務貪腐預防評估工程,建議政府各部門協助跟進,從根本上阻嚇以「三公」方式,行貪腐之實。
香港管理「三公」的成功經驗是什麼?公務員內部管理文件,包括《公務員事務規例》、《總務規例》等等,規定極為細緻,動輒超過1000頁,想得到的細節問題和「意外」情況都一一列出,因而可操作性強,沒有彈性空間。對於中國社會中傳統「人情」,例如禮物、折扣、貸款、服務及其他恩惠,公務員「不應」欠下,這一點已在香港公務員政策文件中「三令五申」。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違法違紀必受嚴懲。特區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出,由於公務員擁有普通市民所沒有的權力和影響力,所以同樣違反法例規定,所受到的懲處要比一般市民重。這一點,使公務員面對「三公」問題時,行事極為審慎。此外,香港政府採取預防、教育培訓、制裁三管齊下的措施,對涉及違反其公職授予的信任或濫用職權者絕不姑息,所有違紀個案均依循適當程序迅速處理,讓人不敢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