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還需符合「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海軍於1978年11月18日公佈《海軍艦艇命名條例》,條例中規定了各類艦艇的命名機關、命名規則和相關規定。
1986年7月10日,我國海軍對《海軍艦艇命名條例》又加以補充修改,要求與外國船艦及本國船艦的艦名加以區別並要兼具條理性、方便記憶、字音清楚、名稱響亮、有尊嚴等諸多要求。
具體命名規定中顯示:驅逐艦、護衛艦是以大型與中型城市命名,驅護艦大家熟悉的可能多些,比如兩次執行亞丁灣護航任務的「武漢」艦及「舟山」艦等。
為了避免艦名出現重複的現象,中國海軍艦名的命名是以地區來劃分;北海、南海、東海三大艦隊艦名都以各自轄區內的地名命名。
中國海軍艦艇的命名向來不用人名,但卻有兩艘軍艦例外,那就是同屬大連艦艇學院的鄭和號及世昌號訓練艦。
其中編號81號的鄭和號遠洋航海訓練艦,是為紀念中國偉大的航海家鄭和而命名,編號82號的世昌號遠洋綜合訓練艦,則是為紀念在中日甲午海戰中壯烈犧牲的民族英雄鄧世昌而命名。
此前,當記者在國台辦的發佈會上看到台灣記者對「瓦良格」命名的關注時,「施琅」立刻從命名的可能性中抹去。
「施琅」是清朝時期的名將,1681年收復台灣。因此,台灣方面對此做出過度解讀,而相信相關方面也會考慮這一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