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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張昆桐。(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據法制日報報道,人物檔案:張昆桐,河南省交通廳原廳長。在擔任河南省建設廳副廳長和交通廳廳長期間,先後受賄21起共計100餘萬元,挪用公款10萬元。2001年被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進入鄭州監獄服刑。
一失足而鑄成千古之恨。我悔恨、自責。在接受審訊的日子裡,平時不會吸煙的我,終日以煙相伴。我用自己的雙手毀掉了輝煌的一切,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我在法庭上作自我陳述時曾講:願以我為例,以正國風,以示後人。這是我發自內心的懺悔。
奮鬥之路
一步步從基層到領導
我是黨培養出來的一名大學生,上世紀60年代末即到河南工作。在河南的30年裡,黨和人民將我一步步從基層培養到領導崗位上。我曾被評為市級先進工作者,曾在科長、經理、局長、黨委書記、副廳長、廳長等多種崗位上任職,40歲即被提拔到地廳級領導崗位上,曾是九屆全國人大代表。
在我踏入領導崗位時,也曾將「為事以忠,為人以誠」作為人生格言,也曾奉公守法、恪盡職守地勤奮工作。
在省委的領導和全省人民的支持下,河南省高速公路從無到有,並躍居全國前列,二級公路也在全國排名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