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要把歷史與文化傳承下去,文物保護的主要目的,就是為國家、國民甚至人類留住記憶歷史的載體。值得注意的是,保護文物是不是就要把所有「寶貝」集中到一個地方去,是否要「養在深閨無人識」,珍稀文物的壟斷性收藏與保護,會否對國家和地方對文物的研究和保護狀態帶來不平衡?
我們知道,很多國家和地區也有最高級別的綜合性博物館,也集合了大量珍稀文物,但十分注意文物保護的平衡性。很多文博機構在其他地方設立分院、分館,藏品在國家級文博機構和地方文博機構間趨於合理的分配,人們能夠方便地觀賞文物,文物保護的理念、制度、管理、執行等等,都指向歷史文化傳承的本質功能上,傳承的意味不只是收藏,更在於如何讓它們對於人類的價值和意義得到充分體現。
中國已經加入了聯合國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多個公約,中國在文化遺產方面的獨有價值和內涵也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認同。故宮的問題已凸顯出來,人們還將持續關注,更加重要的是,我們對待歷史文物的態度,以及對認識文物保護的功能,應一併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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