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其中成敗的關鍵,在於奧巴馬能否利用手中好不容易爭來的「閑錢」繼續他的「新政」,並能在短期內取得刺激經濟、緩解失業、提振信心的成效,在中長期完成新一輪體制性變革。恰恰在這方面,人們似乎沒有樂觀起來的理由。一個重要原因是奧巴馬推動「新政」成功似乎缺乏必要的條件。
美國歷史上曾出現過兩次大的體制性變革,一次是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的「進步運動」, 解決的是美國從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轉型過程中出現的工業化、城市化、壟斷化、國際化等重大難題;另一次是20世紀30年代到40年代的「羅斯福新政」,解決的則是從一般壟斷資本主義向國家壟斷資本主義轉軌過程中面臨的全方位挑戰。「進步運動」的成功,得益於民主、共和兩黨和衷共濟,雖改革路徑不同,但目標高度一致;「羅斯福新政」的成功,則與羅斯福連續十三年執政的「絕對權威」分不開。而兩次改革成功的另一共同條件是,一戰和二戰的爆發轉移了矛盾、拉動了經濟、刺激了就業。
奧巴馬今日之處境則完全不同。內部,兩黨惡鬥、黨內分化,缺乏大的政治變革所急需的政治基礎,而且社會矛盾多元、利益群體多樣,減福利、增稅收、削經費樣樣都難,以致奧巴馬空有變革之志,而無變革之法;外部,歐日等西方盟國日子比美國更難,新興大國群體性崛起勢頭不減,國際體系變遷深度展開,使美國借助國際機制、轉嫁矛盾的難度增大。更重要的是,通過戰爭手段拉動經濟的效應已經驟減,這是由反恐時代戰爭的特殊形態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