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以色誘人」大多市民表示太惡俗
記者隨即採訪了路過的幾位市民,市民朱先生表示:「其實請誰來酒吧表演都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廣告牌要慎重,這種看起來挑逗味十足,如高潮、胸湧來襲等文字都是不該出現的,公開宣揚這些東西實在不像話。」
「為了能博出位、出彩,商家甚至不惜以『色』誘人,這種行為實在有點太低級趣味,不過近年來卻也成了不少商家慣用的手法,有點語不驚人誓不罷休的感覺。」朱先生表示。
「這樣的東西太低俗了,現在正好是暑假,觀前街又比較熱鬧,不少暑期中得孩子都會到這邊玩的,看到這樣的廣告不要教壞了孩子哦!」市民王阿姨聽到記者採訪,立馬湊上來義憤填膺地說:「還有對蘇州的整體形象也有不好的影響,人家遊客看了會怎麼看我們蘇州?」
律師認為露骨配圖已涉嫌違法
為了一探究竟,記者撥通了訂票熱線,對方是一名自稱姓華的工作人員,在聽說記者想訂位置後,華先生表示:「你訂的太晚了,我們這個剛一宣傳就有不少人打電話過來咨詢了,前兩天的時候獨立位置就早已經預訂一空啦!」
那麼這樣的廣告牌是否存在問題?隨後,記者又咨詢了蘇州爾雅律師事務所的宋紅波律師,宋律師表示:「在廣告法內有明確規定,廣告內容不得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醜惡的內容。同時這樣的廣告也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露骨的圖片,挑逗性的語言,明顯的暗示已經涉嫌違法。」宋律師解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