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8月15日,5起拐賣兒童、拐騙兒童、故意殺人案分別在新疆烏魯木齊市、庫爾勒市、莎車縣、麥蓋提縣等地一審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及有期徒刑。
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以被告人吾買爾·托乎提為首的犯罪團伙長期借招工為名誘騙新疆籍青少年至廣東省惠州市,以打罵、體罰等手段強迫勞動。
2009年11月9日,被告人吾買爾·托乎提、圖迪·達曼、買買提·艾合買提夥同他人將被騙至當地打工、不堪忍受多次逃跑的被害人巴某毆打致昏迷後拋入河中溺水死亡。
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吾買爾·托乎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圖迪·達曼、買買提·艾合買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庫爾勒市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被告人吾吉阿卜杜拉·阿西木、圖爾蓀·阿卜杜克熱木經商議後,於2008年11月、2010年8月,經預謀先後從庫爾勒市拐騙2名未滿14週歲兒童到湖北宜昌從事扒竊活動,從中牟取非法利益4.95萬元,擾亂當地社會治安,影響社會安定。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吾吉阿卜杜拉·阿西木犯拐賣兒童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圖爾蓀·阿卜杜克熱木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