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工黨議員保羅·弗林在博客中稱:「英國政府已經完全拋棄量刑準則……這不是政府行為,這是一系列瘋狂的舉動,目的無非是為挽回自身形象。」霍華德刑法改革聯盟的安德魯·內爾森稱:「4年徒刑通常面對的都是重刑犯,比如威脅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嚴重身體創傷、性侵犯等。我不認為那個案子能和這幾類相提並論。」他同時指出,過度判罰將給法庭帶來很多麻煩,比如疲於應付接踵而來的各種上訴。
另據英國廣播公司17日報道,英國目前已有近3000人因涉及之前的街頭騷亂被捕,截至16日下午,英國各地法院共有1277名嫌犯被提審,其中有一部分人被釋放,64%的嫌犯仍羈押候審。2010年,英國法院在押候審率僅為10%。17日,英國倫敦警局稱,倫敦警方已對1005名涉案人員提出起訴,並稱清查將繼續進行。在英國一些地方司法部門,一些法官在處理騷亂案涉案人員時,因自忖量刑權限不足,索性聽從法律顧問的意見,將嫌犯統統移交英國刑事法庭處理,使其接受更為嚴厲的判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