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才也說過,在香港的外籍傭工主要是家庭傭工大概有40萬規模,菲傭差不多佔了23、24萬,而長期在香港已經連續住滿七年的菲傭差不多有10萬,如果說明天這個裁決允許他們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資格的話,這是一個倍數上的增長,因為這10萬已經在香港連續住滿七年的菲傭他們的家庭比方說他們的配偶一個人再帶兩名子女再來香港的話,那麼就是40萬人,30萬人再加上已經有的10萬人,這40萬人就會湧入香港,40萬人對香港也並不見得很多,但是不管怎麼樣他們會利用香港的很多的資源,如果這40萬菲傭來的話,我們現在假定,他們會享受香港的福利,他們會享受香港的很多的一些優惠的政策,而這些政策都會造成香港特區政府的財政上的負擔,這是一個非常簡而易明的道理。
第二個我覺得如果說菲傭能夠獲得香港的長期居留權的話,對其他的外傭並不公平,而其他的外傭也會比照這樣一個先例來申請自己的永久居港權,這樣的話就會使得越來越多的外籍傭工申請加入到香港進行長期的居住,因此它是一個倍數效應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