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在其內政中也面臨民族宗教問題,其特點是每當中美對話中的相互不理解加深時就會惡化。中國版圖內有新疆、西藏和內蒙古等自治區,其地位在憲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得到確定。同時,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模式與西方的自由模式和蘇聯的聯邦制模式有本質區別。
這種模式更多不是基於權利而是基於務實,並把社會主義思想與中國傳統儒家治國學說相結合,它根據不同情況分成幾種自治類型。少數民族在經濟、文化、醫療衛生領域的權利比政治權利受到更大程度的保護。它無疑在經濟、文化以及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方面取得了成果。
最近,中國民族地區穩定受到嚴峻考驗。例如,西藏議題在西方相當流行,但其內容要麼是世俗化、膚淺的佛教,要麼是一系列學術研究,其中多數都帶有政治偏好的烙印。西方研究者對藏民或明或暗的同情,以及對遵守國際法的不斷呼籲,都成為在中國爭取藏人權利鬥爭的利器。
對於史實的片面解讀、不願從整體上看待事件再度暴露出西方的偽善。歐美媒體在使用「人權」、「自由」等典型的西方字眼時,常常無視藏人的歷史文化特點、藏族同漢族漫長且非同一般的關係以及西藏複雜的社會結構。在西方作者的著述中,較少注意到境外藏人的社會層級劃分,以及藏人內部的諸多問題和矛盾。中國的民族政策在西方往往受到不加區分的批評,但隨著時間推移它顯然在不斷進步,不應僅僅給它畫黑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