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綜合港媒8月23日報道,外傭爭取居港權的司法覆核,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政府律師彭力克表示,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兩國同意就永久居民身份作進一步立法建議,所以《中英聯合聲明》是解讀基本法的工具。
彭力克指出,1997年4月,當時的入境處長去信立法局,說明哪類人可獲居港權,當時已將合約員工及外傭列入「非通常居港」人士,跟難民及被扣留人士歸為同一類別。
彭力克認為,基本法並無意圖取消立法機關在回歸前一直享有界定何謂「通常居港」的權力。他申請向法庭提交1990至1997年間的歷史背景資料,至於一旦外傭獲居港權,對香港社會影響的港府文件,就暫不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