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海洋局:無人島限制填海連島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8-26]    我要評論

海島開發利用還要避免破壞自然岸線資源,對於改變原有海岸線長度達到使用海岸線長度30%以上且超過200米的項目用島,也需要論證方可通過。

對於「島主」在無人島上修建的建築,《意見》明確,在海島海岸線及周邊海域修建碼頭、房屋等建築物和設施,鼓勵採用透水構築物形式或者樁基方式,例如棧橋式碼頭、棧道、高腳屋等。在海島上建造建築物和設施應與海岸線保持適當距離,一般應保持在20米以上。

此外,海島開發利用產生的污水、廢水應進行達標處理,水質滿足相關標準後方可排放。



上一頁12

      責任編輯:春緋
日媒關注中國出售無人島開發權      [2011-05-05]
台商在大陸遭綁架被棄無人島      [2011-03-02]
廣東60無人島對外招島主      [2011-04-15]
三亞開發無人島對房地產說不      [2011-03-08]
京墜機犧牲4民警被批准為烈士      [2011-08-26]
印尼認新舟空難系人為失誤所致      [2011-08-25]
海洋局將就生態損害向康菲索賠      [2011-08-25]
胡錦濤:全球經濟發展面臨嚴峻挑戰      [2011-08-25]
胡錦濤:中方願同法方加強戰略協調應對國際經濟金融風險      [2011-08-25]
中國政務公開引持續關注 每個公民都有質疑權利      [201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