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界要從「三個S」看問題,分別是策略(Strategy)、制度(System)、員工(Staff)。
目前,制度環節不夠完善,如零負團費就是禍根。「做生意怎可能零團費?」另外制度上未能保障導遊生活,也是問題所在。不僅港澳地區,整個亞洲普遍存在導遊沒有固定底薪的問題,有時更要貼錢帶團。在朝不保夕的制度下,一定難以做到優質服務。保障導遊收入後,才有條件做好專業培訓工作,繼而專心做好旅客服務。
參考歐美情況,導遊從業員有生活保障,如每天帶團有固定薪等,不太重視小費、佣金,真正做到全心全意帶團。因此,政府有需要在法律制度上入手,確保導遊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倘旅行社給予員工生活保障,並重視員工需求,如設立獎勵制度等,不少旅遊糾紛自然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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