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事後得知,在這裡,「保護」盜墓者是一種「默契」。
在一個破落的農家小院,記者見到了余乖明的老婆張某,一個50多歲的農村婦女。她身體虛弱,臉色很差,自稱患有心臟病和高血壓。
「我家乖明是7月1日被警察帶走的,7月底辦了取保候審出來,就離開家了。」張說:「他出門的時候沒帶電話,也一直沒給家裡打過電話,我不知道他在哪兒。」
她證實,警察抓余乖明的時候,從家裡搜出了4件古董。「我不知道他是啥時候帶回家來的。他出門幹什麼我也不知道。」
余乖明與張某育有一子一女,兒子在外打工,女兒在讀大學。侷促的房間內陳設簡陋:糧食、一張床鋪和一台十七八英吋的電視,後院停放著兩輛新舊不一的自行車。
村人表示,余家是村裡比較窮的。
記者從警方人士處瞭解到,儘管警方從余乖明家搜出了一些文物,但通過調查,並未能證明余系盜掘秦公六號大墓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目前該大墓的盜掘者仍未歸案。據《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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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墓免死或加劇犯罪
今年5月1日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取消了對盜掘古墓葬犯罪死刑的規定。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曾指出,當前中國古代藝術品在國內外市場上價格持續走高,國內文物「收藏熱」、「投資熱」不斷升溫,取消死刑後,盜掘古墓葬、盜竊、走私文物違法犯罪活動將會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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