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
「其實,在我國所有的稅收種類中,個人所得稅的占比並不高,世界上大部分稅收與企業有關,只是我國的企業稅賦比重可能更高些。」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經濟學和金融學教授許小年表示,企業的稅收成本通過商品轉移給了終端消費者。而事實上,終端消費者承擔的相當一部分稅款來自存在重複計收的營業稅,而該稅種涉及交通、建築、金融保險、郵電通訊、文化體育、娛樂、服務業等方方面面。
「其本身折射的並不是稅賦過重和徵稅細節的問題,而是我國稅制和稅收收入結構中,國庫收入主要依賴間接稅的徵收,而以結構性減稅為主導的間接稅制度改革卻相對滯後,直接稅征管重點並未真正實現向高收入階層轉移的問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稅收收入對於間接稅過於倚重的弊端在我國已開始顯現。賈康認為,目前的稅制會引起國民收入分配領域政府占比的較快增長趨勢,還會使收入的使用環節對居民消費的抑制,即社會上低收入水平成員的實際稅負過重問題。
賈康表示,我國現行稅制架構是以1994年稅制改革為基礎的。那時,國家財政特別是中央財政十分緊張,財力上無法滿足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對於政府正常履職的管理要求。在稅制設計中選擇了易於實現收入的間接稅為主體,突出增值稅、營業稅的重要地位。
不過,隨著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國正加快稅制改革的步伐,逐步減低中低收入階層的直接稅稅負。財政部近日發佈《關於加快推進財政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意見》,表示將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完善稅收制度。同時,結合稅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稅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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