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家醫院因誤植愛滋病器官被罰款
據中新網引述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衛生署」項目小組調查台大醫院器官移植疏失,30日開會確定開出第一張罰單給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各罰15萬元(新台幣,下同)。專家小組的調查結果,最快兩周內完成。
項目小組30日根據違反台灣地區「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條,最高處15萬元罰鍰,各對台大、成大開罰15萬元;日後一旦確定受贈者遭感染,還要追究刑事責任,還可能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項目小組也決定,近期會無預警由專家小組「微服出訪」,到台大、成大實地瞭解器捐作業是否符合標準流程,未改善就繼續開罰,以確保移植病人安全;並要求兩家醫院,速訂受害病患後續照護計劃審核,包括賠償金額等內容。
醫院責任部分,「衛生署」也將依「醫療法」處醫院5-50萬元罰鍰,而且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診療科別的門診、住院業務,處最久一年的停業處分。 |